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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湖南高职单招简章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水利水电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制三年,隶属于湖南省水利厅。学院代码:13939。学院建校三十多年来,办学成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现设4系1部1院, 21个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7300余人,继续教育学院学员2200余人,教职员工近400人。学院办学三十余年来,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取得了显著成绩,尤其是为我省水利行业及时输送和培训了一批急需的水利专业人才,成为我省水利水电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为水利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2013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4年通过全国水利示范高职院校验收;2015年立项省示范性特色专业群、校企合作生产性实训基地;2016年通过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验收。近年来先后获得“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高职高专招生就业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 “湖南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 省水利厅绩效考核先进单位、“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长沙市花园式单位”等多项荣誉。 
学院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文件精神,致力于培养国家水利水电行业急需的高端技能人才。水利兴盛,系于人才,人才培养,重在教育,热忱欢迎有志毕业生报考我院。
一、录取规则
1、根据考生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综合测试成绩,设定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各专业计划数结合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择优录取。
2、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将通过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13日至4月21日。
3、 公示期结束,学院在5月3日12点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备案,根据审批结果,5月10日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4、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7年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录取;已录取学生不得转校学习;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学生可在本校单独招生专业范围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招生专业
严格按教育厅批准的单独招生计划和专业招生。
2017年单招专业及计划一览表

序号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人数 招生类别 收费标准
1 测绘与地质工程技术 20 文、理、
对口
4600元/年
2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20 4600元/年
3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风电厂运行维护方向) 20 4600元/年
4 供用电技术 20 5060元/年
5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50 5060元/年
6 水电站机电设备与自动化 50 4600元/年
7 水电站与电力网 50 4600元/年
8 建筑工程技术 50 4600元/年
9 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造价方向) 50 5060元/年
10 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方向) 50 5060元/年
11 建设工程监理 20 4600元/年
12 给排水工程技术 50 4600元/年
13 水政水资源管理 20 4600元/年
14 水利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方向) 50 5060元/年
15 水利工程(城市水利工程方向) 20 5060元/年
16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50 4600元/年
17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50 4600元/年
18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50 5060元/年
19 水土保持技术 20 4600元/年
20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 4600元/年
21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50 4600元/年
22 资产评估与管理 20 3500元/年
23 投资与理财 20 3500元/年
24 会计 50 3500元/年
  合计 900    
三 、其他
1、在校生根据德智体综合测评,优秀学生每年可享受 5000-8000 元不等的奖学金。
2、学院对贫困学生通过勤工俭学、助学金等方式给予资助。
3、今年学院所有专业毕业生可通过“专升本”考试升入对口本科院校就读全日制本科(具体院校到毕业当年视“专升本”协议而定)。
4、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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