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湖南高职单招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3044(国标)。办学地址为湖南省湘潭市书院路42号。专科学制三年,颁发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条 为保证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单独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省有关部门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继续实施 “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等事宜,组长由学院书记、院长担任。
第五条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单招工作的机构,由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具体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根据需要组建单招工作小组。各单招工作小组按职责开展工作,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
第七条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招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 考试及录取
第八条 2017年学院单独招生只面向湖南省内进行,接受全省高考考生网上报名。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各单招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九条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按照考试成绩录取。考生分为三种类型,1类为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高考生;2类为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往届生、中职生等考生;3类为应届高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等考生。所有考生均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职业潜能测试(机考)。考生成绩以综合得分计算,总分600分,组成说明如下:1类考生的成绩由职业潜能测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比50%;2类考生的成绩由职业潜能测试、文化素养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比50%;1、2类考生中第一志愿报考建筑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加试徒手钢笔画,成绩由职业潜能测试(占比5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文化素养考试成绩(占比50%)、徒手钢笔画成绩(附加200分)三部分组成,在前两部分成绩达到学院录取线的基础上按三部分总成绩从高往低录取;前两部分成绩达到学院录取线但未被建筑设计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按单招录取相关规定录取到其它专业;3类考生的成绩由职业潜能测试、体育或艺术特长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比50%。
第十条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招收新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执行省定的有关奖励性或照顾性优惠加分政策。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第十二条 所有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学院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如遇考生放弃录取,则按缺额进行相应递补,录满为止。公示期满,将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三条 经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的单招考生,不得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 4000元/年·人、二等助学金 3000元/年·人、三等助学金 2000 元/年·人)、院学习奖学金(院特等奖学金2000元/年·人、一等奖学金1600/年·人、二等奖学金1200元/年·人、三等奖学金800元/年·人)。另外还有成功校友设置的单项奖学金,如诚士励志、诚达奖学基金、中冠陶瓷奖学金、欧陶助学奖学金等,奖学金为 1000 元/年·人。
第十五条 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六条 学费收取按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书费按实支收取,住宿费依标准不同为600-1300元/年。
第十七条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分专业的单招计划等详细信息,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或详见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计划
系部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合计 |
建筑工程系 |
建筑工程技术 |
280 |
320 |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
40 |
管理工程系 |
工程造价 |
150 |
320 |
建设工程管理 |
60 |
建筑经济管理 |
30 |
物业管理 |
30 |
房地产检测与估价 |
50 |
建筑系 |
建筑设计 |
60 |
250 |
建筑室内设计 |
40 |
城乡规划 |
30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0 |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方向) |
30 |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建筑可视化方向) |
30 |
风景园林设计 |
30 |
市政与路桥工程系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130 |
200 |
市政工程技术 |
40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30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60 |
210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30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50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20 |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
20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30 |
合 计 |
1300 |
1300 |
三、招生对象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身体健康、取得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招收体育和艺术类特长生,体育生需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或参加省一级比赛获得第六名以上(含第六名)者。
四、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0日—4月5日)
2、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通过网络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省教育考试院信息港考生报考平台(www.hneao.cn/ks)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志愿信息后提交。
3、资格确认
4月6日,学院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于4月7日—8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学院高新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办理资格确认,缴纳80元报考费,领取准考证。
五、招生考试
考生分为三种类型,1类为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高考生;2类为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往届生、中职生等考生;3类为应届高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等考生。所有考生均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职业潜能测试(机考)。
考生成绩以综合得分计算,总分600分,组成说明如下:
1类考生的成绩由职业潜能测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比50%;
2类考生的成绩由职业潜能测试、文化素养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比50%;
1、2类考生中第一志愿报考建筑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加试徒手钢笔画,成绩由职业潜能测试(占比5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文化素养考试成绩(占比50%)、徒手钢笔画成绩(附加200分)三部分组成,在前两部分成绩达到学院录取线的基础上按三部分总成绩从高往低录取;前两部分成绩达到学院录取线但未被建筑设计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按单招录取相关规定录取到其它专业;
3类考生的成绩由职业潜能测试、体育或艺术特长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比50%。
具体安排如下:
1、命题
(1)职业潜能测试由职业素养、人文常识、心理测量三部分组成,命题时间为4月1日—4月6日,题库题目1000道,电脑随机生成试题,每套试卷40题。
(2)文化素养考试由语文、数学、英语组成,命题时间为4月3日—4月6日,4月7日印制试卷并装袋。
(3)体育和艺术类考生特长测试由体育和艺术类专业项目测试组成,命题及测试由公共基础课部负责。
(4)徒手钢笔画(内含文字书写、色彩)命题及测试由建筑系负责。
(5)试卷出题及保密管理等工作按照高考等级要求,不得泄题泄密,教务处、后勤与保卫处、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此项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相关工作人员。
2、考试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按300分折算计算分值。
(2)职业潜能测试采取机试,时间为60分钟,总分300分。
(3)文化素养考试采取笔试,时间为90分钟,总分300分。
(4)体育特长测试和艺术特长测试,实行现场评分,总分300分。
(5)徒手钢笔画采取笔试,时间为90分钟,总分200分。
(6)4月9日上午进行文化素养考试、体育特长测试、艺术特长测试,下午进行职业潜能测试,4月10日8:30—10:00进行建筑设计专业徒手钢笔画加试,4月13日公示成绩。
(7)考试地点:笔试安排在高新校区一教学楼,机试安排在高新校区新图书馆四楼机房,体育测试安排在高新校区运动场,考场等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单独招生考务安排表。
六、录取
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进行录取,确保公平、公正。
1、4月14日前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并通知考生确认录取资格。
2、4月17日—23日公示拟录取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5月10日—15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4、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照相同录取比例确定各类考生招生计划(第3类考生录取比例控制在总计划2%以内)。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学生可在学院单独招生专业范围内按学籍管理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能参加湖南省2017年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同时被2所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填报一志愿院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招生电话:
- 0731-88297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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