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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湖南省2016年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的

湖南省教育厅文件

 

湘教发〔201639

 

   
   

 

关于下达湖南省2016
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湖南省2016年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必须严格按下达的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数执行,不得超计划招生。

二、各高校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规模将纳入学校年度招生总规模。三年后五年制高职转段人数占用学校三年制高职招生计划。

三、五年制高职计划不作为学校以后的计划基数,每年将根据计划安排原则和学校招生实际进行调整。

四、各高校要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办学秩序,确保五年制高职教育质量。除经我厅批准的中高职衔接试点建设项目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分校和校外办学点。

五、初中起点免费定向师范教育招生计划按我厅有关文件执行。

六、根据国卫医发〔201411号文件规定,自201411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附件:湖南省2016年五年制高职教育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湖南省教育厅

 2016622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6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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